李筱筱“嘿嘿”一笑,接着往下说:“我一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我爸妈反应那么大,还以为他们就是单纯气我耍小性不懂事……直到后面有次体育课,上头有领导要来检查,所以我们都得换上运动服去户外参加体育活动。我当时课间吃坏东西闹肚子了,去更衣室去得晚,当时更衣室就她一个人,她估计也没想到还有人会进来……”
所以——
“她当时好像也被吓到了,但没说什么,很快换完衣服就走了。”李筱筱说,“我一开始还以为她不像其他女同学那样喜欢穿小裙子是因为不喜欢,后面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不能穿。毕竟……谁都不会想其他人看到自己身上有那么多惨白的疤痕吧?”
李筱筱很震惊——因为她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一个人的躯体上无缘无故地出现那么多的疤痕。小孩子大多数时候都是心直口快的,于是她也尝试过私底下找刘卿柳问过,但对方压根就不理她,她只好碰了一鼻子灰默默地回了家,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好像才明白父母为什么会那么生气了。
李筱筱回忆起当晚的场景,缓缓道:“我很快就找了我妈,问她是不是知道什么。我妈一开始不愿意说,但在我的软磨硬泡下还是说了。然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们那个村子本来是我们这边数一数二的‘富人村’,但二十多年前,他们村村长搞非法集资,说是带村里人做生意,卷了全村人积蓄——大概几百万吧,跑到国外去了。”
“所以在那之后,那个村子就变得一蹶不振起来。很多年轻人都跑出去打工了,反正有了钱也不会再回来。刘卿柳的爸爸本来也应该出去打工的,但他在临走前忽然出了车祸,司机肇事逃逸,当时监控不发达,也没抓到人。她爷爷奶奶为了救她爸掏空了最后一点积蓄,结果她爸身体好了,但脑子被撞坏了,时不时就会发病……”
后来的后来,故事大概就和刘卿柳所说的相差无几:
为了留下后代,身处深山的老人倾尽一切从人牙子手上买了个女人回来,并且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女儿。只是时间太过凑巧,他们似乎并不知道这个骨血不属于他们,但也并不妨碍他们不喜欢这个身为女孩儿的后代。
可刘卿柳的爸爸一直想尽办法对她好。他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村男人,但还是翻着新华字典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她买喜欢的东西、买漂亮的衣服,带着她一起去城里玩儿,给她那些同龄人无法享受的优待。
“但有些时候有些东西,不是说自己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了的,”李筱筱叹了口气,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爸妈说,大概是在她七岁那年——她爸喝多了酒,又正巧碰上发病的时候,拿着电锯就闯进她和她妈的房里,就……差点死了。但也只是差一点。”
想起这件事情,李筱筱似乎还有些心有余悸。她没有办法把那个在雨天里小心翼翼把女儿背在背上的慈祥父亲和那个深夜之中险些杀死妻女的神经病联系在一起。
“那件事情闹得很大,几乎整个村子都知道这件事情。我没有见过那样血腥的场景,但我妈见过,她说她三更半夜被救护车的响动吵醒,迷迷糊糊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就看到浑身是血的男人失魂落魄地缀在两个几乎被血染红的担架后面……真的很恐怖。”
后来被拐来的女人再也受不了这样苦痛的折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不管是离开深山也好,还是离开这个世界也罢。她离开之前在女儿的手腕上狠狠割了一刀,但还是没能带走女儿,最后只能自己一个人离开。
还是那句话,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到底是死是活。刘卿柳不知道、李筱筱不知道,她的父母也不知道。
“我妈说,他们一家子都是神经病,让我离他们远一点,”李筱筱说,“虽然我在听完我爸妈讲完这个故事后就不再羡慕她了,但我还是觉得她很可怜,想跟她做朋友……可没过多久,她爸爸也溺水死了,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沈遥岑抿了抿唇,忽然感觉手脚一阵发冷。
他低下头去看,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炭盆里的炭火就已经熄灭了。难怪这么冷。
如果刘卿柳只有纯粹的恨,那她大可不必对过去如此犹豫且复杂。但问题在于,同样身为病人,她比任何人都更知道病情发作时的身不由己。
刘卿柳没有资格替她身处深渊之中的母亲原谅这样一个男人,但她也同样没有理由只是单纯地恨他——至少在那场雨幕中是这样的。
或许,这就叫做……爱恨两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