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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小说网 > 碎碎念 > 第21章 666

第21章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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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以为我想成为一个好人。

甚至在精神病院,我依然对那些不如我的人,比如说瞎子,哑巴,聋子,抱以温柔且体谅的同情心。

当我牵着某位瞎子的一只手,倾听她诉说她不幸的过去时,我真的带了一丝悲鸣和感伤,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不幸。

然后她冷笑,嘲讽我,在我情绪崩溃时,她在一旁对我露出诡异的笑容,诅咒我。

她可能是觉得,我的样子很虚伪吧。

所以,善与恶的边界究竟是什么?

祥林嫂很可怜,一次大家倾听,两次大家同情,三次、甚至四次,就变成了厌烦,变成了对弱者的嫌弃。

我也遇到一个残废,我无聊去倾听她的过去,她说她的媳妇对她不好,并委屈巴巴动了动她只剩半只的手,说:“我没有手手,哎呀好羡慕别人都有。”

我不能把我的手砍下来送给她。

我鼓励,她没有露出勇敢来,什么大难不死迎难而上,显然在她的身上是没有的,于是我烦了,我连同情和安慰都不想了。

名,利,我实在觉得是可以分开的。

名声好,不一定有钱。名声差,不一定是穷鬼。所以有名又有利的人,很厉害。

说明他会做人,能讨人喜欢,同时他也能赚钱。

文字,是否带有“巧言令色”的成分。

我经常骂人,几乎我什么都嘲讽过,但同样,我也从未逃避过自己的丑陋,所以我总说自己歹毒阴暗小人嫉妒。

我曾经跟朋友交换日记,他惊讶且愤怒地指出,为什么你的文字如此自私,总是充斥着对旁人的埋怨?我很生气,后面我们也果然没有联系了。

我后来细想,我的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文字本身就是一种情绪化产物,更可况“苦难才是艺术的温床”,如果我过得很好那我早享受去了,我一天到晚不写写写发泄那干什么?

当然,我写小说可以创造童话和美好。

说回我自己。

结合现实,我其实又不大坏,我不爱跟人起冲突,甚至在网上也不会跟人吵架,也算是个道德包袱比较重的人。

但哪怕是这样,我甚至还是并不无辜,经常被路过的人嘲讽,丑啊、yue啊、骚货、不要脸、精神小妹……冷笑都是轻的,咒死都是习以为常了。

我只是累了,我不想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活了,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犯法的错处,我没必要谨慎、甚至说话也要小心翼翼了。

也许,我想表达的观念错了,强者就是强者,弱者就是弱者,两者之间不是一类人,不必强融。

我最近又破防了,因为走出门路过听到小孩姐骂我“丑”,我破防的不是因为我丑,因为我本来也就不漂亮,是因为她是小孩,外加上她的大人也在。

我猜测,是她家的大人撺掇孩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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