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附近有一家包子铺,物美价廉还很干净,袁小帅经常去那里。即使从蒋跃那里搞来了巨款,他还是秉承着自己节俭的美德,在生活上尽量减少支出。
还有几十步就到了,后面来了个人叫住了他。
“嗨,干什么呢。”
这声音太熟悉了,袁小帅回过头来,果不其然。
那是一个气质空灵的女人,精致的五官透着一股古韵,黑色的长发披在身后,和她米色的简洁连衣裙很配。她的皮肤像是瓷器一样细腻莹白,眼睛里是充满书香气的温柔。她总是笑的正合适,友好、温婉、清雅。
高云瑟,袁小帅的初中同学,三中历史上传奇级别的校花,也是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惊艳了这个小城市里许多人的著名仙女。
袁小帅从小学一年级起就认识她,可能是因为太熟了,所以他始终不觉得高云瑟有多特别。初中开始两人不再是一个班,但因为是老相识,而且一起经历过不少事情,他们挺熟。所以尽管今年他们已经二十一岁,友情还在。袁小帅知道有不少人非常嫉妒他和高云瑟的交情,但是这件事他始终没往心里去过。
所以,袁小帅只是对待一个老朋友那样,自然又熟络的说,“哟,我正要吃早饭呢,一起啊。”
点了两屉包子,两碗绿豆粥,一碟子小菜,两个人各自动筷子。
听袁小帅说起讹蒋跃的事,高云瑟忍不住笑出来。她捂着嘴,防止粥喷出来,说“你们俩个可真有意思,到现在还在打架呢。一出话剧的仇能延伸这么多年啊。”
两个穿着劣质戏服的少年在舞台上完全脱离剧本一通胡乱厮打的画面在脑子里浮现,袁小帅一脸冷漠的鄙夷,想起来那出神烂的闹剧就生气。他咬了一口包子说,“和仇什么的没关系,我只是不会放过挣钱的机会而已。”
高云瑟显然不信,还在笑。
袁小帅开始说别的,他问高云瑟,“留学的感觉怎么样?这都两年了,已经很习惯了吧?”
高云瑟不只有好皮囊,她还一直是个庸庸路人们难以企及的优等生,家境也很不错,高中毕业之后就去了欧洲留学,只有在寒暑假才会回来。但这城市不大,他们总能碰见。
“还好吧,”她说淡淡的说,“学校很忙,但是不无聊。”
“假期都干什么,还跳舞吗?”
“最近没怎么跳了,我参加一些别的活动,没有时间练习,四肢有点僵硬了。”
袁小帅看见高云瑟脖子上挂着的一枚深红色的桃木剑项链,说“这个还带着呢?你初中的时候就带着它吧,这个对你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高云瑟喝着粥说,“有的时候会有用吧。”
高云瑟这个家伙总是欲言又止的,一直都是这样,袁小帅也懒得追问了。他又想起来屎屎的事,他考虑了一下,觉得高云瑟这个人虽然总像是藏着什么似的,但是彼此起码是老相识,知根知底,基本的信任应该是有的,于是他问“我最近看见一辆没有牌子的车总在路上开,很少能看见那种车,有什么特权吧?真奇怪啊,你说那是从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