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金太亨带着饭菜过来了,他最近不忙,就飞过来陪李朝歌拍戏。
异国恋不容易,能相处的时间,金太亨不想错过。
而且影视城的贱男人太多,他们总是会变着法的往李朝歌身边凑!
所以金太亨也是来抓贱男人的!
看着一身白大褂戴着无边框眼镜,斯斯文文的李朝歌,金太亨新奇,又着迷。
戴上眼镜,朝歌浑身的气质也变了,像是眼镜的存在遮掩了一些什么,也中和一些她过于艳丽有攻击性的长相,变得温柔起来。
也不是第一次陪李朝歌拍戏了,金太亨知道规矩,他没有出声打扰李朝歌,和助理站在一旁,安静看着她拍摄。
看着监视器里的画面,金太亨脸上的笑容,随着李朝歌的动作一点一点消失了。
*
表面上,宋书竹一直住在以前她父母的老房子里。
但其实宋书竹还有一套房子,还有一个地下室。
这个年代小区地下室的窗户,是直接露在建筑物底层的,外面有的会有防盗窗栏,有的没有。很多人家不会管,毕竟地下室也不住人,对很多人来说就是放零碎东西的储藏室。
宋书竹的地下室的窗户从表面上看,是被一张纸所遮掩住,外面也有防盗窗栏,当然这只是从外面看。
当走进地下室里面看的时候就会发现,根本就没有窗户。
因为窗户的位置那里摆着一个大柜子,贴着屋顶挡住了窗户。就算有人从外面打开窗户,看到的也是一层水泥,窗户已经被宋书竹封死。
地下室内,地上铺了一层层的塑料布,就连四周的墙上也被贴满了塑料布。
旁边的矮柜上摆放着手术刀,不到十平方的地下室内还有一张手术台。
宋书竹戴着医用手套,手里拿着手术刀,刀口在被绑在手术台的男人的胸口上划动着,带出一点点血迹。
像是在进行一台手术。
“为什么要伤害医生?”
手里的刀在男人的身上划着,宋书竹的眼神透露着疯狂。
她的问题没有人回答,因为躺在手术台上的男人嘴里被塞了一个口.塞,他说不了话。
他也没有挣扎,因为他挣扎不了,他早就被打了麻醉,四肢和头也被束缚带捆住。
他全身上下能动的只有眼睛。
恐惧、绝望。
看着他的眼泪,宋书竹表情温柔下来,戴着手套冰凉的手抚摸着男人的额头,温柔地安抚他。
“没事的,你不要怕。”
明明是要杀害自己的恶魔,但是男人听着她的话语却放松了下来,仿佛真的相信这个女人不会伤害自己。
宋书竹继续温声安抚着他,带着一种魔力,蛊惑他。
她拿着手术刀的手却一点一点地靠近男人的脖子,宋书竹还在温柔地笑着。
她的刀捅进男人的脖子。
看着男人陡然瞪大的眼珠子,她布满鲜血的手动了起来,一刀又一刀地捅进男人的脖子里。
鲜血四溅,她的脸上和眼镜也沾染上了一些。
静静地看着男人的抽搐,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看着他眼睛里还残留的恐惧。
宋书竹声音雀跃。
“清除成功。”
虽然是夏天,但是金太亨还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真人和假人给他的冲击力真的不同。
以前李朝歌练习都是假人,但是现在看到这种逼真的“凶杀现场”,金太亨的心底真的发寒。
手术台上配合着李朝歌的群演也狠狠地打了冷颤,坐起来伸出手让一边的场务帮把手,扶他下来。
他当然不是真的被打了麻醉,他是被李朝歌吓到了!
天知道他是怎么配合着演出来的,之前几次都给他吓坏了,没配合好,刚才更是差点吓得尿裤兜子。
放下手里的手术刀,摘下手套扔到垃圾桶里,李朝歌边脱白大褂边走出这间地下室。
在看到站在导演身边的那个男人后,李朝歌的唇边泛起笑意。
金太亨看着走向自己的女人,觉得自己看到了盛开的黑色玫瑰,带着致命的毒素和吸引力,引诱着他,要拉他下深渊。
“小爵...你演得太好了。”
金太亨收起恍惚的心神,举起手摸着她的后脑勺。
“我都吓到了。”
李朝歌扑哧一笑,“那是你胆子小,别人怎么没被吓到?”
全体工作人员:我们也被吓到了好不好!
《沉沦》是从两个视角穿插进行的,一个主人公宋书竹,一个就是江同书那边的刑警大队。
*
江同书手里正拿着一份卷宗,这是前不久他们局里整理档案的时候,他发现的一个案子。
案卷看上去没有疑点,当时江同书也是大概看了一眼就合上了,但是里面掉落出来的一张照片却让他起了疑。
暗黄的照片上两具焦黑的尸体,带着骇人的阴森感冲进了他的视线。
结合前面看到的案件详情,江同书在心里念了一声可怜后就准备把照片放进卷宗里,但是在下一刻,他的视线凝住。
这两具尸体所呈现出来的样子并不同,一具光用看的就能感受到他身前的那种挣扎和痛苦,但是另一具...有些奇怪。
江同书心里觉得奇怪,但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知道怎么的没把这份卷宗放好,而是放在了自己的抽屉里,总是时不时地看一眼。
在联想到之前在医院听到的那件事,他脑海又闪出了那个漂亮又温柔的女人。
他看着卷宗上的两个少年的名字,想着这应该就是当年杀害她父母那家人的孩子吧。
这两个家庭,好像都很不幸。
“宋书竹...”嘴里念叨着这个女人的名字,江同书想到自己和她名字中的那个相同的字,想到她脸上的笑容,心里竟然有些痒。
拍拍额头把那点子绮念拍下去,江同书自嘲一句,“这也没到春天啊。”
就在他把卷宗放进抽屉里,外面有个男人冲了进来,“副队出事了!”
“有人报案在牛顶山发现一只人手!”
江同书猛地站起来,又一只人手?
这已经是他们刑警大队第三次发现不明碎尸了。
第一次是在三个月前,城郊的水库。
第二次是在一个月前,城西公园。
第三次就是现在,城外的牛顶山。
江同书神色冷峻地站在正在工作的法医们的旁边,保持着一个不会打扰他们工作,也可以让自己看得更清楚的距离。
面不改色地看着那只腐烂沾满着蛆虫的断手,江同书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是那两起案件中的死者。”
法医把结果告诉了江同书,这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溪台市出现了一名或者多名杀人犯。
还是穷凶极恶的碎尸杀人犯,这种人对于死者和尸体没有敬畏心,比一般的杀人犯要更危险。
江同书的心里很乱,这三起案件让他抓不到一点头绪。
叹了一声,江同书捏了捏眉心,准备再去牛顶山看看,说不定还会有什么发现。
——
没有像之前拍戏那样还是住在酒店,李朝歌实在是太烦那些成群结队能组成好几个大型团出道的ss和代拍了。
她在附近买了套公寓,安保很好,一梯一户,住户只有刷卡才能进。
李朝歌买了上下两层,她和金太亨住在最顶层,下一层保镖们住着,防备那些ss跟过来住在她楼下骚扰她。
洗完澡后吹着空调吃着冰激凌,李朝歌晃着脚,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拍摄场地真的很闷很热,而且人又多,虽然有移动空调,但是为了现场的收声,连电风扇都不能用,更别说空调了。
剧组的风扇和移动空调,都只能在休息的时候开。李朝歌下戏休息了,能进房车里凉快凉快。
腰腹上围了条浴巾,从浴室里出来的金太亨手里拿着毛巾擦拭着湿发。
李朝歌的目光在他的腹肌和胸肌上巡视了一圈,发现这些东西还健在后很满意。
而且金太亨没有发腮,脸蛋一直在春天,李朝歌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