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俨,从前的郡侯,高阳公主驸马。
罪行被揭露后,先帝夺了他一切封赏,将人赶回农田里,他便从山野来,又回到山野去。
神都的尊荣与风光,就像是一场轻易滑过的风。
桂俨却全然没有罪人的狼狈,他粗布麻衣,气质却很稳重,对王若芙说话时,乡音与官话交杂,“当时见女郎重伤,我如今行医,但凡见伤者,总是要救的。”
王若芙很难说能坦然面对他。
毕竟林世镜这光风霁月的一生,惟一称得上“污点”的,就是他春秋笔法,将桂俨的错无限放大,逼得桂俨与高阳公主离绝,戴罪被驱逐出神都。
是为了她。归根结底,症结在她。
她不能不愧疚,然而到了此等地步,能说出口的,也不过是一句“抱歉”。
“何须抱歉呢?”桂俨淡笑,有一种朴素的潇洒,“听闻女郎也已经离绝。我便更不会迁怒你。”
桂俨似乎不欲与她多说什么,收了药碗便起身,“女郎再好好休养几日吧,你身上的伤不轻,不宜强行赶路。”
他走了。
王若芙隔着窗,能模糊看见桂俨在小院子里晒药草。佝偻着背,一次又一次地翻动。
在春天不够灿烂的阳光下,这座溢满药草香的小院子,似乎格外平和、格外淡然。
偶遇桂俨——这个她从前只在宫宴上偶尔见过一面的人,实在是旅途里不可思议的事。
她想起高阳公主别业里,似乎有些格格不入的农田。
王若芙忽地揣摩到一点,为何高阳会留下属于桂俨的那几片农田呢?
也许在神都,这样的平静真的太难得了吧。
一直到傍晚时分,桂俨才摘了几棵青菜,舀了一碗米,简单做出一餐饭来,端给王若芙。
她下床还有些困难,只能一边愧疚,一边接受桂俨的帮助,盘算着身上的钱应当留给桂俨多少、还剩多少能支撑她回到神都。
桂俨仍是夹杂着乡音的官话,问她:“女郎要写信吗?也好让家里人知道,再来接应你,否则你一人赶路,还是危险了些。”
王若芙想了想,道:“借桂大哥笔墨一用。”
那双大雁正是养在丹玉泉的那对,王若芙离开神都时,发现这两个小家伙竟然跟了上来,还特别乖,又聪明,赶也赶不走。无意中她发觉这双雁不知何时被训成信鸽一般,竟能往来送信。
不用想,便知是谁的手笔。
早年他还说留那对雁在丹玉泉白吃白喝,谁知竟是给人家上了好几年的课。
王若芙不止一次借雁与外间通信。当时南广毒窟,她已经暴露,首领性子阴狠,当即要把她扒皮抽筋,所幸雁儿将血衣带回郡府,援兵来得快,她才免于一死。
前日遇袭时情急,她也没有力气写字,只能在雁羽上刻下几笔。
别人看不懂,林世镜总能明白。
……不过王若芙也不能保证,既能写书信,还是写一封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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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侍女双手胡乱扑腾,“怎么飞进来一只鸟!”
王若兰气定神闲,先命车夫不用停,而后又单手揪住那鸟的翅膀,大雁“七寸”被人捏住,便一动不敢动,乖乖地伏在王若兰身边。
她正要松手时,那雁身上却掉下一枚羽毛。
王若兰拾起来,眼光正巧瞥过一痕深色的痕迹。侍女正要接过来丢出去,王若兰忙低喝:“别动!”
侍女匆匆递回给她,好奇问:“这……怎么了吗?”
王若兰仔细端详一阵,发现那浅色的雁羽上,深色的痕迹草草连成了两个字——
乐川。
她第一时间想到了乐川县,北上神都的必经之路。
而那略有些潦草的字迹,却冥冥中十分熟悉。
或者说,没有人比她更熟悉。
她曾经描摹这一手漂亮的字千遍、万遍,只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写得更好,可以超越西府的女儿,为自己争一口气。
王若兰轻嗅,雁羽上的泥土、她身上的荔香,与那一丝若有似无,已经干涸的血气。
她无比确认,“乐川”二字,是一封简短的血书。
出自她的妹妹,王若芙笔下。
她为何以雁传信?为何要写血书?她遭遇了什么?这只雁又为何直直朝王若兰飞来?
遇袭,情急,万般无奈,千钧一发。
一幅血色的凶残画面立刻浮现在王若兰脑海。
她又嗅到自己身上的荔香。
是了。阿芙从前和锦仪一样,都爱用荔香。
雁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晕头转向,一脑袋扎进来,将不该给王若兰的血书,送到了她手里。
王若兰指尖捻着那枚雁羽,忽而很轻地笑了。
你本来想送给谁呢?你想要谁来救你呢?阿妹?
“少……少夫人?这鸟怎么了吗?”
王若兰掐住大雁的脖子递给侍女,轻声道:“杀了吧,这畜牲吓我一跳。”
侍女只好唯唯诺诺应下。
而那枚带着血迹和泥土的雁羽,被她轻轻地,一折两段,然后碾碎了,再也看不清哪怕一点点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