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正在低头看手机,闻声抬头,露出一张精灵似精致漂亮的脸,声音清脆,“没有,请便。”
江再云拉开凳子坐下,看了眼手机,六点四十,演出七点半开始,还有近一个小时,是她来早了。
江再云并不着急,也没有给牧青发消息询问他们什么时候到,啜了口果汁,从包拿出电子书,点开之前看到一半的一本散文集,打发时间。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兰西人,上世纪末曾到中夏留学,在中夏待了很多年,是个中夏通。
这位女士的经历颇有点传奇,最开始是学历史的,到锦城大学学中国古代史,后来学着学着,爱上了中夏的美食,便从大学辍学,改上了厨师学校,再后来回到法兰西开了一家中餐厅,生意很好,还评上了米其林。
这本书是她的回忆录,记叙了她年轻时在中夏寻访各地美食的经历与故事。
书被电子书系统自动推荐给江再云,她看了简介,觉得感兴趣,就加入了收藏夹里。
虽然是英文书,但遣词造句并不复杂,行文还带着点英吉利人特有的冷幽默,看起来很轻松。
作者在章节名上花了心思,每个章节的名字都是一道菜名,江再云现在正看到的这一篇名叫“麻辣兔头”。
麻辣兔头是锦城特色小吃,这一章讲的是作者在锦城大学读书时的经历,当时她有一个学考古的同学,是锦城本地人,听她说想尝尝正宗的当地美食,就带她去吃了“麻辣兔头”。
“……当我第一次坐在路边摊矮矮的小马扎上,看到老板端上来一盘兔头时,我被吓了一跳,几乎以为赵是要用这个东西诅咒我,好在当时我已经是一个吃过鸡爪、黄鳝、大肠的,见过世面的人,才勉强维持住自己的体面,没有当场落荒而逃……”
看到这里,江再云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翘,接着往下看。
“赵徒手拿起一个兔头,示范给我看要怎么吃,告诉我,如果不喜欢麻辣兔头,就不算真正的喜欢蜀菜,当时我自诩是蜀菜的忠实粉丝,难以接受这样的“侮辱”,于是决定接下他的挑战……很快,我也成为了兔头的粉丝……赵是对的,如果不喜欢麻辣兔头,就不算真正喜欢蜀菜。”
年轻的法兰西女孩与中夏男孩从此成为了朋友,经常在锦城的大街小巷里到处窜来窜去,寻找各种各样的美食。
“全家福面,装面的碗比我的头还大……”
“豌豆泡饭,配上泡了一天的萝卜条……”
“风吹排骨,香的我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赵是个地道的“美食家”,他永远能找到新鲜的美食,我一直怀疑他有一个秘密的小本子,本子上记载了锦城所有好吃的餐馆,有一次我忍不住这样问他,而他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笑眯眯地看我,配上他鼻梁上那副比啤酒瓶底还厚的眼镜,看起来有点傻……”
江再云翻页的手顿了顿,从这段话里嗅到了一些微妙的情绪,这种情绪很快再下文中得到印证。
“……当然,我们最常去吃的还是那家“麻辣兔头”,赵说,他的父母就是在这里吃麻辣兔头时认识的,这是他从小吃到大的店,他一直想,等他有了喜欢的女孩,也要带她来这里吃麻辣兔头……
“……那天晚上回学校时,遇到下雨,很小很小的雨,我们都没带伞,赵想把他的外套借给我挡雨,我没有要,拉着他一起在雨里散步,赵教了我一首中夏的古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1]”
“那时我的中文还非常差劲,听不懂这首诗的意思,赵告诉我,锦官城就是锦城,这首诗写的就是下着小雨的锦城,就像现在一样,他还说,这是一千多年前的诗,原来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就知道,今天会有这么美的雨天,要是这个诗人还活着,我一定要请他吃麻辣兔头……”
江再云在这一页上多停留了一会儿,这样纯粹的情感太美好,即便是旁观的看客,也忍不住多看几眼,在别人的故事里留下一些自己的欣悦。
然而,美好的故事总要落幕,女孩和男孩最终还是分开了,男孩要去北方的大学继续读研究生,女孩也要去另一个城市探访新的美食,只是这次身边不再有“美食家”的陪伴。
“……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去吃“麻辣兔头”的那个晚上,也下着雨,我想起赵教我的那首诗,“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后来我于2005年又回到锦城,但那家“麻辣兔头”店已经倒闭了,于是我在朋友的推荐下,选了另外一家店,然而这家店的兔头远不如从前那家……”
“我从此再也没吃过麻辣兔头。”[1]
江再云的目光在最后那句话上停留了几秒,手指长摁屏幕,在这句话上做了标记。
“你怎么在这儿?”
有点耳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江再云抬头,发现是西蒙正在和江再云对面座位的金发少女说话,看起来颇为熟稔,而牧青就站在他旁边。
他们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她看书看得太入神,竟没有发现。
见江再云望过来,牧青对江再云微微点头示意,“江同学,欢迎来看演出。”
[1].《春夜喜雨》,作者:杜甫。
[2].这本书是虚构的,真实生活中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