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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五种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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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童看着他强壮矫健的身躯,那一招一式仿佛能打出风声的拳脚,不明觉厉。

好像坤里大叔的强壮也不算什么了,这一拳能打杀老虎吧?

虽然坤里大叔肌肉满满,像座小山一样。

但他就本能的感觉,眼前这人虽然肌肉没那么隆起,可那仿佛极致压缩的肌肉,能爆发出比坤里大叔十倍的力量,就很可怕。

原谅他就只有十个手指,他就能数到十来着。

等到一套拳打完,少年就开始一遍遍的挥刀,每一次挥刀,都仿佛沉重如山,又轻如微尘,一刀一刀清晰如画,却仿佛连成了一片,化成光影,似慢实快,随着步法流动,仿佛将这一片化作了刀影的领域,越来越扩大,刀影笼罩的范围,就成了一片生命的禁地。

小童被仿佛实质的风逼得远远的退开。

被震惊得嘴都合不拢了。

等到少年收刀,风停声寂,草木无伤,但小童就觉得这一片地都硬得像石头了。

错觉吧?

少年强壮的身体上有亮晶晶的汗,顺着肌肉的纹路流淌下来,接过小童殷勤送上的布巾。

哦,他自己的布巾,那没事了。

一边穿上衣,一边问:“我可没甜奶疙瘩。”殷勤也没用。

小童扭捏了一下:“那,那你能教我打拳吗?”

刀虽然更好,但他肯定学不来。打拳的话,就容易多了。他也想要这么壮的身体,更想长高。

少年鄙视的看了看小童这瘦骨嶙峋的小身板:“想什么好事?就你这小身板,一拳就能打碎了好嘛。”主要是这吃不饱饭营养不良的样子,活着不好吗?

穷文富武这句话不是白说的。

但凡他教给小童拳法,没有大量的肉食补充身体,直接就能夭折了吧。

虽然西域牛羊多,但牛羊又不是你的,是部落的。或者说,是部落首领和勇士的,普通人最多能吃保存不住的奶制品和猎物,猎物也不是谁都能猎到,为了一口吃的,卖命都可以。

比起中原,草原上的人活得更苦,不然也不会历史上常常扰边。

穷成那样,不靠抢劫都活不起。

别看扰边时候那些人穷凶极恶很勇猛的样子,都是拿命挣一口吃的。随便一个唐军,都比他们强壮。

这时候的大唐虽然末路,但论到富裕,那是甩了草原不知道几重天了。

事实上汉族在宋之前,都是尚武的。也就是宋朝开始,儒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控制了中原,崇文轻武,于是汉族就羸弱下去,不仅仅是身体,还包括精神。

于是异族就变成了强悍,汉族成了羸弱的代表,成了两脚羊。

但那之前,汉族的勇武强悍,吊打所有的异族。

无他,单就中原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就把贫瘠的草原比成了渣渣。被成为天朝,那真不是谬赞,那真是大家眼里的天堂。

可惜这些后世的历史,少年肯定是不知道的。

他那大唐人的骄傲,游侠少年的优越感,对这么个瘦骨伶仃的异族小童,理所当然的觉得看不上。

当然这几天的相处,他还是挺喜欢这机灵的小童的,所以也没嘲讽,只是说了事实。

但显然,这依旧打击了小童。整个人都灰了。

既然身体好了,少年就收拾行李准备走了。

一直没看到小童,倒也没在意,只是向喀喀里老人告辞。

虽然他不告而辞也没人会说什么,但总归还是要礼貌些,他好歹是大唐人哪。

伊蓝公主还没回来,他也不想继续留下来了,尽管她的手下极力挽留,少年还是骑着马走了。

草丛里窜出个瘦骨嶙峋的小童:“等等我,等等我。”

少年停马,就见小童骑着一匹瘦马:“主人,你收留我吧,我可有用了,我什么都能学会,部落里我最聪明了,你有了我,就能当舒舒服服的巴依老爷。”

少年看了他一眼:“马不错。你能跟得上就行。”

小童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好嘞。主人你就放心吧,我骑马可好了。”

就是瘦骨嶙峋的身板有些惨不忍睹。但人家一点都不自卑。

只要跟一个好主人,还怕学不了打拳吗?他以后肯定能像主人一样高大威猛。

怀着一颗想要高大威猛的心,小童毅然跟着少年跑了。

至于少年?

一个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少侠,有一个侍童不过分吧?

他觉得自己将来肯定能名震天下,无数英雄豪杰景从,那就从一个小童的追随开始吧。

“记住,你家主人我明剑。将来是要称霸武林的。”少年郑重的对小童说。

小童仰起脸,坚定的点头:“主人必将称霸武林。”

他真的坚信。

少年:这比我自己还要坚信,就,很不错。

那,那就收下吧。

当然他自己也是这么坚信的。就是目前还是英雄豪杰蛰伏时。

一个少侠,就要行侠仗义闯出名号来。

他闯荡了一年,倒是有了些名气,但英雄豪杰也要吃饭,只能接一个重金任务,跑到了西域。

当然也是因为他对西域很有兴趣。

重金是重金,但任务真不好做,耗时几个月,还受了伤,这才完成了任务。

一千两黄金呢!

他觉得这辈子再也碰不到这么贵的任务了,雇主真是太有钱了。他击败了多少人才抢到了这个任务啊,想一想,击败这些人都比任务本身艰难了。

好在,有实力的人,运气都很好。

现在就要回长安,等拿到酬金,他就在长安买个大宅子,大口喝酒,大碗吃肉。奴仆成群,朋友遍地。

看看瘦骨嶙峋的小童,嗯,他有那么多钱,养壮一个侍童还不容易?

要是有学武资质的话,他也不是不可以收个徒弟。

看着小童殷勤利索的收拾东西,跑东跑西的忙乎,机灵的和店小二打交道,没几天就能学会一口流利的汉话,吃了几天饱饭,脸上也些微有些肉了,看着还有几分不错。

嗯,也不是不可以。

在少年沉浸在对未来的狂想中的时候,长安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雷弓出现了,引发了无数的血雨腥风。

刀光剑影,风云聚集,整个长安,从江湖到朝堂,都在震动。

让少年引以为荣的千两黄金的任务酬金,在这雷弓面前,就什么都不是了。

江湖有言,落花索,寂思刀,断剑雷弓幽冥帖,说的是武林中最神秘强大的五种兵器。

岭南花家的落花索,能致幻,达到最高境界的时候,漫天如同飞花,花落人亡。

传说佛说法的时候,天女散花,心有尘念的人,落花沾衣。

落花索很少有人能练成,岭南花家流传了三百多年,也就只有三人,据说修炼这种武功,心里要有大慈悲,又要有大无情,才能在修炼过程中不会走火入魔,遭受到万花沾衣的反噬。

寂思刀是一把赤红如火的刀,传说能辟邪除魔,但同样也能血煞入心,走火入魔。据说只有大意志的人,才能掌控。

断剑不断,断的是生命,有人说它原叫断肠剑,也有人说她叫做愁别离。

但众说纷纭,江湖上也没谁说见过了。有人还声称这断剑,就是一把断了的剑。

传说拥有断剑的人是不祥的,他会失去所有的亲人爱人朋友甚至……敌人,最后他只剩下断剑。

雷弓全名是雷弓电箭,传说拉得动雷弓的人能把太阳射下来,但它其实也是一张古琴,也有人说是一张古筝,能弹奏世界上最美的曲子,曲终,就是生命的冬天。

幽冥帖原本真的是请帖。

幽冥主人爱花成痴,他每年都会收集很多稀有的花,然后邀请一位雅客陪同赏花,客人离开时会获得想要的东西,宝剑名画宝马美人或者奇珍异宝甚至武功秘籍。

幽冥主人穷一生所学,独创了一种武功,这种武功不惧百毒,能疗治极重的内伤和剧毒,据说但凡还有一口气,就能留住命。拿到幽冥帖,就能求幽冥主人救命。

所以江湖人戏言幽冥主人和冥王有旧,下帖子留人,无不允的。

也有人说幽冥帖是真的一张帖,也有人说是一张藏宝图。

有关这五种神兵异器,都被江湖人传得神乎其神。

可惜很少在江湖上出现,于是只能称其为传说。

现实自然依旧是年年喧嚣的江湖

年年照耀的星辰

年年的一代新人换旧人。

只有传说历久弥新,成为江湖上的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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