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打听到了,周公子自冬至那日就去了慈安寺,如今已有五日。”苍靛穿一身粗布褐衣,打扮得同城中贩夫走卒一模一样,加上毫无特色的五官,混如人群就像一滴水融入河流。
“听寺里采买的小和尚说,按照惯例,至少要住上半个月的。”
周逸之每年冬日都要去寺里小住不算什么秘密。
这都要得益于周家的老夫人,她老人家不止一次在宴会上盛赞她的孙子纯孝。说是为了给她祈福,每年都要去慈安寺潜心礼佛。
微微颔首,孟令窈道了一句“辛苦”。
“不辛苦。”苍靛笑得欢实,脸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平淡的眉眼也瞬间多了光彩,“我今儿还帮城南的菜贩子卖光了菜,分了我五十铜板。”
“好哇!”菘蓝佯装生气,“小姐让你办事,你倒好,出门挣上了外快。”
“不这般,人家哪能让我在他的摊子上待了半天。”苍靛抓出一把铜钱,笑道:“好姐姐,分你一半,多替我在小姐面前美言,下回有这活儿,还叫我。”
“去去去,谁要你的钱。”菘蓝嫌弃,“快下去换衣裳,一身的灰,也不怕熏着小姐。”
苍靛仍是笑着,朝孟令窈行了一礼退了下去。
这两人都是孟府的家生子,几乎同孟令窈一道长大,感情深厚自不必说,平日里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是她的左膀右臂,离了谁也不行。
孟令窈未曾对他们吐露梦境,还未发生的事,说出来徒增担忧,更何况依着菘蓝的胆子,知道了怕是晚上都要愁得睡不着觉。
好在菘蓝和苍靛从不质疑她的决定。
“小姐,水调好了。”
外头的小丫鬟端来温度正好的水,又加了白芷、兰叶等香料。
待孟令窈洗净擦干手,菘蓝紧跟着从妆台屉子里拿过梅花香膏,一层层敷上,涂抹均匀,而后不轻不重地按摩。
冬日风大,屋里又常烘着炭火,若不小心护着,手便容易发干开裂。
菘蓝如此想着,手上动作愈发小心,脑袋里反复回想的都是从宫里老嬷嬷那学的按摩手法。
偶尔分出了一点神,思索小姐为何忽然对陆大人的礼物不假辞色,反倒开始打听周公子。
不过数秒就想通了。
小姐吃腻了青虾卷,隔天的菜谱换成八宝野鸭有什么错?
人之常情罢了。
孟令窈也不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一会儿眉毛打成了结,一会儿又恍然大悟似的喜笑颜开,倒是没耽误手上的功夫。
她垂眸看向自己的手,纤细洁白,还有淡淡的梅花香。
想当仙女显然不是件容易事,不止脸要好看,连脖颈、手这些地方也不可懈怠。想无一处不美,需要时间,更需要银子。
光是这一小盒香膏就要二两银子。
孟令窈偶尔翻些京城时兴的话本子,看到富家小姐为了所谓真情奔向穷书生,既上厅堂,又下厨房,书生夸耀自己有如此贤良的美妻之类的桥段就不觉好笑。
日日受油烟熏染,如何能肌肤胜雪?要自己搓洗衣裳,如何还能有纤纤玉手?
大抵是穷书生屡试不第下精神错乱的幻想。
从这个角度想,周逸之确实是上佳的夫婿人选。
至少周家是真有泼天富贵。
士农工商,按理说商贾本是最末流,但周家不同。
太祖起事时,周家押了三十船粮草,更是在最危难之际散尽大半家资解了太祖燃眉之急,天下太平后论功行赏,周家受了德善伯的封号。
周家那位先祖也是个聪明人,多番推辞爵位,只道德不配位,实不敢受。太祖数次挽留不成,只好答应,却特命周家能世袭皇商。
如今周家的生意越做越大,连宫里的贡缎都要过了周家的手。
近几年大公子周逸之有继承家业之势,就成了京城一块抢手的香饽饽。
又隔了两日,是一个响晴天,地上积雪消融,温度却比下雪的时候更冷。
菘蓝抱来件天青色斗篷,“小姐,今儿天好,这件斗篷颜色正适合。”
“换那件白色的吧。”孟令窈对着镜子细细勾勒眼睛轮廓,她的眼睛偏向圆润,柔和有余,却少了些距离感,故而每每上妆都着意上扬眼尾,显得更清冷些。
“寺里多是红墙,同白色更配。”
说这话时,孟令窈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前几日,雪衣狐裘的公子从朱漆廊下走过的场景。
虽然她一向不待见裴序,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人有一副好皮相。
轻轻哼了一声,孟令窈反复检查妆容,确认完美无缺后放下了青黛。
马车行了约一个时辰,抵达城外的慈安寺。
寺里蜡梅正是盛花期,氤氲香气同终年不断的檀香混在一处,熏得人直犯晕。
孟令窈接过知客僧递来的朱砂笔,在功德簿上勾了一百两。余光瞥见前一页周逸之添的是一千两,笔锋不由一顿,再一次感叹周家的豪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