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曹青萍在卫生所领的薪水都用来补贴家用,程领军开火车的工资有四分之一拨出去给程纵花。程纵拿着这笔钱跟他的社会朋友吃饭,他们吃最多的两道菜就是黄河鲤鱼跟新疆大盘鸡。
程纵每次吃黄河鲤鱼都能想起“鲤鱼跃龙门”的传说,他吃掉的每一条鱼都是跳跃龙门峡口失败的金鱼。比起挑鱼刺,他的朋友们似乎更钟爱重口味的新疆大盘鸡,程纵则喜欢在他们大快朵颐之后往汤汁里加面。一丕儿烩面被撕成不对称的两页或四页。
程纵就是在饭桌上听到朋友说,有个高中生抢他女朋友,他们准备让这个高中生见识见识他们莲城九霸的厉害。那时候,他们还在义结金兰,效仿着武侠故事的开端,风风火火的把他们的青春铺陈开来。由于程纵是他们当中唯一一个没有将头发染成赤橙黄绿青蓝紫,没有在眉骨上穿钉,唇上打孔,往那儿一坐看上去就是学生模样的人。他被委以重任,去打探高中生的虚实。
他们这伙人,胆量不详,想来是挥得动刀子,也怕爹妈拖鞋底板,每个人都拥有一串招猫逗狗,闹得街巷鸡犬不宁的传说。这给他们平淡的生活披上了英雄故事里的红披风,好像是使命的召唤,总有一天,他们会举起拳头,像超人那样冲出地球。
程纵穿着借来的校服,双手一插兜,就显出细细的腰身,像是不到两拃。他的医生说他至多长到一米七七,这一年,程纵十七岁,正好一七七。他的骨架在一众北方人当中不算过分秀气,却也坦不出几分外形上的气概来。这与他的身体构造有关,程纵比正常男孩多了一套器官,这是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戴上从外套里拨出来的卫衣的帽子,正好遮住他的耳机线。校墙长长一条,墙头洒满绿色酒瓶的碎玻璃碴,在强烈的日光下泛起晶莹的光泽。他灵敏的攀过墙头,肥大的校裤在风里像墨蓝色的帆,助他一跃而下。耳机线则像一卷脆弹的鱼皮,从他的随身听插孔里跳出来。
他于是听见崔健的从头再来。
边手忙脚乱的把耳机插/回去。
这天学校在开家长会,程纵得以顺利地混进来。大课间嘈杂一片,程纵路过光荣榜,反光的一霎,他又倒回来,看清玻璃板上自己模糊的影子里的那个优等生。
许野汶。程纵念着他的名字,看他蓝底证件照下面那行座右铭——书山有路勤为径。
程纵觉得这张脸跟这句话都挺有戏剧性的,他想到常老四那张脸,粉刺,青春痘,不规则的散落在青春期发涨的腮和下巴,这已经不叫被抢女朋友了。这只是常老四的女朋友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程纵犀利的点评一番,一面穿过教学楼的长廊,去到操场。
这是镇上最好的中学,程纵没有辍学以前听说每隔个两三年,学校都会出一个省状元。什么师资力量能让他们打败省会城市的,程纵至今没有想明白。眼前老旧的塑胶跑道已经有些外翻了,露出菱形颗粒状的石子,程纵一脚踩上去,像陷进池塘。烂。程纵紧了紧兜儿,窄窄的腰更明显了,五月的天气里,他穿的并不少。
家长会散了,为了销书,这次高二升高三的家长会是在操场举行的,年级主任首先上台致辞后,卖畅销书的作家才开始灌鸡汤。黑色音响里的大喇叭震动出凄切宛转的节奏,台下开始响起哭声。在这种场合,不哭就是不对。所以程纵看到不少人眼圈红红的,像刚参加了什么邪/教组织。